配偶团聚移民
加拿大配偶团聚移民是以年满18周岁的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作为担保人,担保其配偶及其子女移民加拿大的一种方式。
年龄:18周岁或以上
居住:若担保人的身份为加拿大永久居民,申请团聚时必须居住在加拿大。若身份为加拿大公民,申请时可以居住在其他国家,但必须保证并阐明其有计划在被担保人获得永居身份后回到加拿大
收入:大部分情况下,配偶团聚申请的担保人无需提供收入证明。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1. 被担保的配偶有自己的受供养子女(并非和担保人所生)
2. 被担保的配偶有受供养子女(包括与担保人所生),且该名子女还有自己的受供养子女
若有以上情况之一,担保人必须提供收入证明,且金额满足如下标准:
资产:担保人必须证明自己有足够的资金来支持被担保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使其不至于要接受社会福利援助。资金支持必须至少维持3年(从被担保人获得加拿大永居身份开始计算),期间若产生任何社会援助,担保人都必须偿还给政府。(魁北克的申请人请参考魁北克具体的政策)
禁止:若有以下情况产生,担保人不具备资格
1. 担保人未满18岁
2. 团聚移民获批后担保人将不继续居住在加拿大
3. 担保人不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
4. 担保人是持旅游签、学签或工签的加拿大临时居民
5. 担保人自己的移民申请还在审核中,递交申请时还未获得正式移民身份
6. 担保人无法证明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支持被担保配偶
7. 担保人自己是通过配偶的担保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的,且获得身份不足5年
8. 担保人担保过前配偶的团聚移民且仍然处于3年的资金担保期内
9. 担保人有仍在进行中的子女、父母或配偶团聚申请
10. 担保人目前在监狱或者劳教所中
11. 担保人未偿还/付清移民贷款、履约保证金或家庭赡养费等费用
12. 担保人在之前的担保团聚移民申请中没有履行对被担保人的资金支持
13. 担保人宣告破产且无法解除
14. 担保人有在申领除残疾人保障金以外的社会补助
15. 担保人被判在加拿大境内或境外企图、威胁实施或实施暴力刑事犯罪,或有针对亲属的犯罪或性犯罪
16. 担保人收到驱逐令,必须离开加拿大
配偶:作为配偶团聚的被担保人,可以与担保人有以下几种关系之一:
一:年满18周岁,同性或异性的合法夫妻
二:年满18周岁,同性或异性的普法同居伴侣。这种情况下,担保人和配偶必须像夫妻一样连续同居生活至少一年,并可以提供相关证明
三:年满18周岁,同性或异性的事实伴侣。这种情况下,担保人和配偶必须保持像夫妻一样的关系至少一年,但由于法律或移民因素不能同居或结婚,例如:一方有不可解除的婚姻关系(有些国家离婚不被允许);双方为同性伴侣,在所在国家不被法律认可;双方因宗教原因无法结合等
子女:如果被担保人有符合要求的子女,可以随同被担保人一同申请。具体要求请参考子女团聚移民。
其他:被担保人必须没有健康问题、犯罪记录、或其他因素而导致不被允许入境。
境外申请:配偶团聚移民申请可以在被担保人在加拿大以外的情况下递交。这种情况下,被担保人一般要在加拿大以外等待申请结果,除非申请人本身持有加拿大旅游签证或其他合法签证。注意,事实伴侣的申请仅且仅能在加拿大境外递交。
境内申请:适用于担保人和配偶都居住在加拿大的情况。这种情况下,被担保人可以在递交团聚移民申请的同时递交开放工签申请,以确保自己在等待团聚移民审核结果的期间,都可以合法在加拿大停留。
纬渡WEI的委托服务费:
配偶团聚移民服务费(单人):$2500加币
配偶团聚移民服务费(家庭):$3000加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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